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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侦探:民法典长期两地分居离婚的财产债务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02-22 点击次数:24次

民法典长期两地分居离婚的财产债务怎么办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时候夫妻离婚的时候会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甚至夫妻离婚的时候还存在相关的债务,那样的话是要按照情况进行偿还。那么关于民法典长期两地分居离婚的财产债务应该怎样分割呢下面由侦探社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 杭州侦探 杭州侦探社 一、民法典长期两地分居离婚的财产债务怎么办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夫妻一方伪造债务如何处理对离婚时夫妻一方提出的家庭共同债务,人民法院将审查其真实性,如涉嫌虚构,将依法不予认定。对于造“假债务”也是离婚案件中常见的问题。比如,原先父母赠与购房款,现在补写一张“欠条”企图变成借贷关系;甚至直接找亲朋伪造欠条;自己股市中的钱说是替他人炒股的资金。担心对方造假,是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最大的顾虑之一。法院有一定的诉讼规则,“造假”也并不是那么容易得逞。目前,理论界普遍的观点是,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不宜直接对债务问题进行处理。法院通常的作法是,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债务不予认可,通常对债务不予实质审理,而是建议债权人另案起诉。“造假”要面临鉴定、质证的考验,还要面对婚姻法规定的不分、少分的后果,甚至参与人还要承担伪证罪的刑事后果,因此,“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只要注意诉讼权利与技巧,诉讼中对方“造假”问题,可以防范和解决。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按照规定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情况下应当共同偿还,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是有一定的判定标准的,如果是一方债务的话那么就由一方自己偿还了,希望大家明白。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侦探社相关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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