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侦探社:法院不能采用的证据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6-01-19 点击次数:152次一、法院不能采用的证据有哪些
法院不能采用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非法证据: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如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方式获得的证据,会被依法排除。
2.与案件无关的证据:与待证事实没有关联性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3.逾期提供且无正当理由的证据: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证据,逾期提供且未说明正当理由的,可能不被法院采纳。
4.证人证言存在瑕疵的证据:如证人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证言前后矛盾等情况,可能影响其证明力而不被采用。
总之,法院在审查证据时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判断,确保所采用的证据具有合法性、关联性和真实性,以保障司法公正。
二、哪些证据法院不予采信
根据相关法律,以下证据法院通常不予采信:一是证据主体不合法,如不具备鉴定资质的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二是证据形式不合法,例如单位证明材料无单位负责人及制作人员签名或盖章;三是证据取得方法不合法,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严重违背公序良俗方法形成或获取的证据;四是证据与待证事实无关联,如与案件争议焦点无关的材料;五是证据内容不真实,像伪造、篡改的书证、物证等;六是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其证明力难以确认。
三、哪些证据法院会予以采信

法院采信的证据需符合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真实性指证据是客观存在的,非伪造、篡改。比如真实的合同文本、原始的视听资料等。
合法性要求证据的形式、收集方法符合法律规定。像通过合法程序取得的鉴定意见、经合法传唤证人作出的证言。若以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不得作为定案依据。
关联性即证据与待证事实存在逻辑联系,能证明案件事实。如侵权纠纷中,医院的诊断证明可证明损害结果。
法院会综合全案对证据审查判断,

当探讨法院不能采用的证据有哪些时,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即使证据本身不属于法院不能采用的范畴,但如果收集证据的程序不合法,那么该证据也可能不被法院采纳。另外,证据的关联性也很关键,缺乏与案件核心事实关联性的证据,法院同样不会采用。在诉讼过程中,证据的有效性和可采性直接影响着案件的走向和结果。如果您对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判断仍有疑问,或者在证据收集、提交方面存在困惑,别错过获取专业法律建议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